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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市现行政策,就业补贴的领取需根据具体类型和条件办理,主要分为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两类:
一、生活补贴(针对首次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补贴标准
- 本科生:400元/人/月
- 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
- 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
- 补贴期限:最长12个月。
申报条件
- 2020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 已办理长春市户口迁入手续(含长春籍未迁出者);
- 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首次创业或灵活就业。
办理流程
- 提交《应届高校毕业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如创业证明、社保证明、离校未就业证明)至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局;
- 经初审、考察、公示(3天)及审核后,补贴将按月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二、购房补贴(针对首次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应届毕业生)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数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当年个体缴费基数100%档次的1/2。
申报条件
- 长白山北山新区户籍或常住人口;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套商品房购买;
- 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
办理流程
- 填写《长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购置商品房补贴申请表》;
- 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至市房地局指定部门办理。
注意事项
生活补贴需在办理户口迁入后申请,且补贴期限与社保缴费年限挂钩;
购房补贴有明确时间限制(如2021年12月31日前购房);
具体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