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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的会计分录需根据费用性质和承担主体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
一、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费用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保险费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金额较小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二、业务部门费用
车辆保险费
借:销售费用-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保险费
其他业务相关费用
根据具体业务场景计入对应费用科目(如生产部门车辆保险费计入制造费用)
三、员工相关保险费
企业承担的社保/商业保险
-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或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四、特殊情形处理
预付保险费:
若保险期跨会计期间,支付时先记入“预付保险费”科目。
总结:保险费分录需结合费用归属部门或承担主体选择对应科目,核心原则是区分管理费用与业务费用,并通过“其他应付款”作为过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