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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威信息源,学历学位攻读方式的填写需分学历和学位两类进行,具体规则如下:
一、学历填写规则
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为准,如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需在对应栏目中明确标注。
区分全日制与在职教育
全日制学历填写“全日制教育+最高学历”(如“全日制教育+本科”),在职学历填写“在职教育+最高学历”。
特殊情况处理
- 结业/肄业:需注明“本科结业”“研究生肄业”等状态;
- 高中及以下学历:无需填写毕业院校及专业。
二、学位填写规则
学位类型与学历对应
- 本科学历:填写“学士学位”;
- 硕士研究生:填写“硕士学位”(可标注学术型/专业型,如“工商管理硕士”);
- 博士研究生:填写“博士学位”;
- 专科学历及以下:通常无学位,可填写“无”或“未获得学位”。
单证/双证研究生区分
- 单证:学历按原学历(如本科),学位填“硕士学位”;
- 双证:学历填“研究生学历”,学位填“硕士学位”。
三、综合示例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
填写“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士学位”;
在职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填写“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专科学历+无学位:填写“专科+无”。
四、注意事项
确保学历与学位信息一致,避免混淆(如本科未获学位需注明);
优先参考官方文件或教育机构证明,避免使用“相当学历”等模糊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