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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写人事档案中的学历信息时,需遵循以下规范和注意事项:
一、学历层次划分
学历类型
按照《国家教育分类目录》填写,包括小学、初中、高中/职高/技校、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 博士后不属于学历范畴,而是职业资格。
最高学历优先原则
若存在多个学历层次(如本科在读+硕士在读),需按从高到低顺序填写,例如“全日制本科毕业,在职硕士研究生”。
二、填写规范要求
学历与学位分开
先填写学位(如学士、硕士),再填写专业名称。
教育经历顺序
从最高学历开始填写,包括起止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
非全日制学历标注
函授、业余大学等非全日制学历需在学历类型中明确标注。
在读学历处理
未完成学业时填写“在读”(如“本科在读”),需提供在读证明。
三、注意事项
信息真实性
填写内容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一致,虚报可能导致后续就业或晋升受阻。
证明材料
高等教育经历需附上毕业证书编号或学信网认证信息。
格式规范
使用学校全称,避免缩写;学位与专业需单独填写。
动态管理
若学历发生变化(如新增学位、完成学业),需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四、示例填写范本
| 姓名 | 出生日期 | 联系地址 | 学历类型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位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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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三 | 1990-05-12 | 北京市海淀区 | 博士研究生 | 清华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 | 2025-04-15 |
通过以上规范填写,可确保人事档案中学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