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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应届大学生补贴政策根据就业状态和地区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活补贴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补贴
- 针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可获每月不超过2000元的生活补助。
二、就业补贴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 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补贴标准为:
- 博士:10000元/年
- 硕士:7000元/年
- 其他(本科及以下):5000元/年。
基层就业补贴
- 毕业2年内到清远市中小微企业、乡镇(街道)等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补贴5000元/年。
购房补贴
- 高新区管委会给予本科生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硕士2000元,期限36个月。
三、其他补贴
社保补贴
-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按实际缴纳社保费的50%给予补贴,最长2年。
就业见习补贴
- 用人单位组织毕业生参加见习,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报酬,可获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贴,最长12个月。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按每人不超过8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四、注意事项
生活补贴和就业补贴需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申请,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体制内研究生月到手工资约9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及个税),年综合收入可达17.98万元。
建议关注清远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或当地官方平台,获取最新补贴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