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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条件
大专毕业后若未在其他地方落户,通常会在2年内自动迁回原籍,需凭学校开具的《报到证》(原派遣证)办理。
特殊情况处理
若已超过2年或已落户其他地方,则需根据原籍户籍政策办理,可能需提供房产证明等材料。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户主页和迁出页)
补充材料
-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 若非原籍出生需提供出生证明
- 若原籍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三、办理流程
学校办理迁移证
- 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迁出,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户口迁移证》
- 部分学校可委托学生到保卫处或户籍室领取
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 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到原籍派出所
- 填写落户申请表,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
- 部分城市支持网上迁移,可避免现场办理
四、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 未就业且未迁出过户口的学生需在《报到证》有效期内(通常为7-8月)办理
- 超过2年需主动联系原籍户籍部门
户口性质变化
- 迁回后户口性质统一转为居民户口,原农村户口性质消失
代办要求
-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跨省迁移
- 需先在迁入地办理准迁证,再凭迁移证办理原籍迁移
五、特殊情况处理
错过集体办理时间:
可向学校户籍室申请补发《户口迁移证》,部分派出所可现场办理
材料不全:需先补全材料,部分城市可先办理迁移证,再补其他材料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原籍派出所,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