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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统招专升本录取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匹配考生志愿。若出现同分情况,按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顺序排位。
招生计划与参考人数
- 当专业参考人数≤计划数时,通常按50%录取率执行,具体由高校自主确定。
- 本科高校可设定合格线,未达线者不予录取。
二、特殊群体政策
脱贫家庭毕业生
适当提高录取率(≤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录取。若未达标,通过追加计划单独录取。
免试生与退役生
免试生在普通计划开考前录取,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
三、录取流程与时间
免试计划
4月上旬完成录取,具体程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普通计划
5月底前完成,结合统考成绩(2门公共课+1门专业课)及志愿进行投档。
四、注意事项
各高校需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合格线标准及录取率。
考生需关注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官网发布的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