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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国人员工伤认定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国内外工伤保险政策及劳动关系状态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国内工伤保险有效的情况
未参加境外工伤保险
若员工未在境外参加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工伤认定及赔付仍按国内《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境外用工单位参保
若境外用工单位已依法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则由该单位按境外法律申请工伤认定并赔付,国内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内工伤保险中止的情况
参加境外工伤保险
若员工根据境外法律应参加工伤保险,则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此时工伤认定及赔付按境外法律规定执行,国内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境外工伤保险且国内未参保
若员工未在境外及国内参加工伤保险,需由境外实际用工单位按当地法律申请工伤认定并赔付,国内单位无赔付责任。
三、特殊情形处理
境外伤残赔偿与国内标准差异
若境外伤残赔偿金低于国内标准,国内工伤保险可补足差额部分。
工伤人员定居境外
工伤人员及亲属定居境外时,可凭生存证明领取抚恤金并终止国内工伤保险关系。
因工外出期间下落不明
如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失踪(如船舶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四、申请材料与流程
申请表填写
需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材料
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事故证明、医疗诊断书等。
认定时效
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特殊情形可延长)向国内工伤认定机构申请。
五、注意事项
法律冲突解决
若境外法律与国内法律对工伤认定标准存在冲突,通常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为准。
费用垫付与赔偿结算
境外单位赔付的赔偿金需扣除国内已垫付的费用,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伤残补助金不再重复发放。
建议企业在派遣员工出国前,明确境外用工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义务,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