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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请假需要遵循学校规定和程序,以下是具体建议:
一、请假审批流程
由辅导员直接批准。
中期请假(3-7天)
需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批准。
长期请假(7天以上)
需辅导员、党总支书记及学生处共同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
节假日请假
必须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批准。
二、请假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
填写学院统一格式的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时间及销假时间。
证明材料:
病假需提供医院主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
事假需提交具体事由说明(如家庭紧急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注意事项
不同学校规定可能略有差异,需提前查阅校规。
若辅导员拒绝批假,可尝试与上级领导(如系主任、学生处)沟通,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
- 毕业年级学生需额外提交安全承诺书和就业指导教师意见;
- 长期请假建议提前与家长沟通,避免频繁无故缺勤。
四、权益保障
若认为辅导员行为不当(如无故不批假、程序违规),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向学校学生处或主管领导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若涉及权益侵害,可咨询专业律师(如劳动仲裁或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议优先通过沟通解决问题,若涉及复杂情况再寻求外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