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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封大学的规定,教职工的工资发放时间如下:
原合同工人员:每月5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事业编制人员(含在职和离退休):每月10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新机制人员:每月10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专职科研人员:每月15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博士后:每月15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原B系列人员:每月15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单位奖励性绩效、科研绩效等校内人员绩效:每周四批量发放处理。
评审费、监考费等校内人员劳务酬金:每周二批量发放处理。
校外人员: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等各类劳务酬金每周二批量发放处理。
请注意,具体的发工资日期可能会因节假日等因素有所调整,建议教职工在发工资前关注学校的通知或联系财务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