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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2017年起实施新高考改革,采用 3+3模式,具体特点如下:
一、考试科目构成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该部分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语文、数学)和6月8日(外语)。
第二组科目(3门选考科目)
考生需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3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该部分成绩按等级考规则转换为等级分后,与统考科目成绩共同构成高考总成绩(750分)。
二、分值转换与录取规则
等级考赋分制:
采用5等8级赋分制,将考生成绩分为A、B、C、D、E、F、G、R8个等级,对应不同分数区间。
总成绩计算:高考总成绩=统考科目450分+等级考300分,其中等级考成绩占比约40%。
三、改革意义
科目选择灵活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志向和高校专业要求自主选科,打破传统文理科限制。
能力导向:注重培养创新思维和综合应用能力,通过等级考考查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
四、其他说明
改革稳定性:山东自2017年起持续实施该模式,未调整过科目设置,但会根据教育发展调整选考科目建议。
备考建议:考生需兼顾文化课与选考科目,尤其要重视物理等科目对高校专业的影响。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权威教育平台的官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