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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优秀团员的评选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标准,综合考量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学业成绩和社会实践等方面:
一、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人民和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正确,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品德修养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学业成绩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无补考及重修记录(部分院校要求专业排名达标,如文科年级前150名、理科前350名)。
社会实践与团队协作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团组织活动参与度
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模范参与团的组织生活,带动其他团员共同进步。
二、评选程序
个人自荐与团支部推荐
- 团员可个人自荐提交成绩单、社会实践证明等材料;
- 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推荐,推荐时采用背对背提名方式。
团支部评选与公示
-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名单;
- 初选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5天,接受团员监督。
学校团委审核与表彰
- 学院团委对团支部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 通过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优秀团员名单,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评选比例:
通常以团支部为单位按3%比例评选,优秀团支部可上浮至5%;
优先条件:
入选当年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的同学;
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
毕业年级同学可优先考虑;
材料要求:需提交个人总结、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材料。
四、综合评价体系
优秀团员评选采用 综合评价得分制,通常包括:
个人评分(75%):由辅导员根据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打分;
团支部评分(25%):由团支书根据日常表现、团支部活动参与度等打分。
通过以上步骤和标准,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最终确定优秀团员名单并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