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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婷出国打球要上交多少钱

2025-05-12 01:00:51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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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婷作为体制内排球运动员,在国外打球时的收入分配涉及多个环节,具体比例和金额如下:

一、国内收入构成

年薪基础

在天津渤海银行俱乐部效力期间,朱婷的年薪为1000万元人民币。由于国内税收政策优惠且俱乐部承担部分生活开销(如住房、交通等),她实际到手约700万元左右。

分配机制

- 28%上交:

年薪的28%需上交给河南体育局和排球协会,用于支持地方排球事业。

- 10%给经纪团队:剩余收入的10%归经纪团队所有。

- 60%归球员本人:扣除上述部分后,朱婷最终到手约700万元。

二、国外收入分配(以意大利为例)

税前年薪

朱婷曾以1100万美元的年薪加盟意大利俱乐部,但实际到手金额因税收和分成机制大幅减少。据估算,扣除30%-40%的税率后,税前收入约700万美元。

主要扣除项

- 28%-30%上交:

需上缴给中国排协、河南体育局及地方体委。

- 10%-15%给经纪团队:海外经纪团队通常收取5%-8%的佣金。

- 40%-50%其他支出:包括培养费用、税费(意大利对非本地运动员征43%税率)、生活开销(如房租、翻译费用)等。

实际到手金额

综合计算后,朱婷在意大利两年期间实际到手约14-2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900万元)。

三、总结

国内年薪:

1000万元,到手约700万元。

国外年薪(意大利):1100万美元,到手约900万元。

朱婷的收入分配机制体现了体制内运动员的薪酬特点:合同金额较高,但需承担较大比例的上交义务,实际到手金额受限于国内外政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