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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国携带护肤品的数量限制,需根据出行目的(国际旅行或回国)及携带方式(随身携带或托运)综合判断,具体规定如下:
一、国际旅行时随身携带的护肤品限制
单瓶容量限制
液态护肤品(如面霜、乳液、精华等)需符合“单瓶不超过100ml”的规定,且所有液体物品需装入透明密封袋。
总量限制
允许随身携带的液体护肤品总量不得超过1升(1000ml)。
包装要求
- 需使用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装入;
- 若使用小容量包装可减少总量(如将200ml洗面奶装入100ml小瓶)。
二、国际旅行时托运的护肤品限制
无容量限制
托运护肤品无容量限制,但需符合目的地国家或航空公司的规定;
重量限制
托运行李需符合航空公司随身携带行李总重量限制(通常为7-12公斤);
禁止携带物品
- 需申报并缴纳关税的物品(如超出500ml/500g的化妆品);
- 液体类化妆品需装入透明密封袋,每人限带一袋。
三、注意事项
目的地法规差异
不同国家对化妆品的入境/出境规定可能不同,建议提前查询目的地海关政策;
避免违规
若携带超过规定容量,需申报并缴纳关税,或选择托运,避免影响行程;
特殊物品处理
- 糖尿病患者等特殊人群需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需提供医生证明。
建议出行前通过航空公司官网或海关官网核实最新规定,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