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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毕业生办理就业证(《就业创业证》)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前提条件
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需处于就业状态(如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就业培训等)。
二、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一寸或两寸近期彩照;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若未参加就业前培训,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 福建籍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申请表。
(二)办理途径
学校代办(推荐)
- 毕业前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将协议书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 福建籍毕业生可委托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代为申领。
单位或公共机构办理
- 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正规用人单位就业的,由单位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灵活就业证明。
(三)办理步骤
- 应届毕业生需确认学校是否将档案发至当地人才市场托管,未托管需缴纳挂靠费用。
填写表格
-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求职录用登记表》。
提交材料
-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社保所或公共就业机构办理。
核发证件
- 完成就业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将核发《就业创业证》。
三、办理时效
在校期间:
可凭学生证申领;
离校后:需在两年择业期内到就业地县级公共就业机构申领。
四、注意事项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就业服务机构;
档案需与《就业创业证》同步迁转,避免影响后续社保、户籍等手续;
若《就业创业证》遗失,需在原发证机构办理补领手续。
以上流程综合了安徽省及一般地区的政策要求,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