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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航空运输规定,出国携带化妆品样品的容量限制如下:
一、随身携带限制
每瓶化妆品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无论实际剩余量多少。
所有液体化妆品需放入透明密封袋中,总容量不超过1升(1000毫升)。
使用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单次使用成本约1元),每人限带1个。
二、托运限制
若总容量超过1升或超过100毫升,需办理托运。
托运行李中每瓶化妆品容量不超过100毫升,且需密封包装。
三、注意事项
固体化妆品(如粉饼、口红)可随身携带,不受容量限制。
免税店购买的专用包装液体化妆品通常无容量限制,但需保留购物凭证。
建议分装小瓶并集中放入透明袋,避免托运时超重。
四、补充说明
不同航空公司或目的地国家可能有额外规定,出行前需查阅具体要求。
若携带超过免税额度(如5000元人民币),需申报并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