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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针对大学生就业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就业见习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及求职创业补贴,具体如下:
一、就业见习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学年在校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生活费: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基地发放);
意外险:每人每月10元。
二、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条件:企业招用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
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企业可申请最长3年社保补贴(每月1400元)和1年岗位补贴(最低工资标准40%)。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2年内天津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
补贴标准:每月800元(含养老600元+医疗200元)。
四、求职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低保/贫困/残疾家庭学生、持证残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等。
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3000元;
创业补贴:首次创业青年可获最长3年社保补贴(每月1400元)和1年岗位补贴(最低工资标准40%)。
申请流程
见习补贴:由见习基地按月发放;
企业补贴:企业提交申请后公示5个工作日,次月拨付;
灵活就业补贴:登记就业后提交材料,次月发放;
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直接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自天津人社部门最新政策文件,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