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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务工携带药品需遵守目的地国家及国内海关规定,具体限制如下:
一、国内携带限制
- 前往港澳地区:总值限人民币150元
- 前往其他国家:总值限人民币300元
- 禁止携带麝香、虎骨、犀牛角等成分。
液体药品
- 每件容积≤100ml,需装入≤1L透明可重新封口塑料袋,每名旅客限带1个塑料袋,超量需托运。
二、国际入境限制
麻醉/精神类药品
- 需医生处方,注射剂按1次用量,其他剂型≤3天用量,控缓释剂≤7天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7天用量(特殊情况可延长)。
处方药携带要求
- 需携带英文说明书、购药发票、医生处方原件,部分国家需特别许可。
三、通用建议
提前咨询:
不同国家规定差异较大,建议通过使领馆或官网确认。
合理携带:仅带个人所需量,避免超量引发问题。
药品包装:固体药品无需申报数量,液体药品需遵守容量限制。
注意:若携带西药(如复方甘草片、感冒口服液等),需确认目的地是否在允许范围内,部分国家可能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