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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工作后回国,其国内应纳税所得额需按以下方式计算和缴税:
一、基本原则
无论收入来源地,只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居住满1年,或无住所但居住满183天,均需申报国内所得。
境外工作收入需与境内收入合并计算,未申报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二、税率与起征点
2018年起统一为每月5000元(扣除标准为6000元,可专项附加扣除)。
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范围3%-45%。
三、计算方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境内外收入总额 - 6000元(起征点)- 专项附加扣除。
例如:某留学生境外月收入8000元,换算成人民币后与境内工资合并计算,若扣除标准为6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元,适用税率20%。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境外已缴税款超过国内应纳税额,可申请退税。
若在境外工作期间被判定为非税务居民(如居住不满183天),仅对境内所得缴税。
五、申报建议
建议通过国内单位代扣代缴或自行申报,保留境外工资单据及税务凭证,便于后续退税或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