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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未入学前改名需谨慎操作,需确保改名后与录取通知书信息一致。以下是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改名流程
- 核心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改名申请书(需说明原因)
- 补充材料:学校同意证明(若涉及在校学生)、派出所更名证明(需包含现用名、曾用名及身份证号)
- 派出所审核:
携带材料至户籍地派出所提交申请,由民警审核并签署意见
- 县级审批:审核通过后,由县级户籍部门签字确认
- 新户口本:
领取更新后的户口本,需在“曾用名”栏备注原姓名
- 其他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需同步更名,部分需重新办理
二、注意事项
- 建议在大专报名前至少1个月完成改名,避免因信息不一致影响入学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因学校登记错误需更名,需额外提供学校证明,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法律风险提示
- 改名需承诺承担后续民事及法律责任,且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不得申请
三、建议
提前沟通:
联系学校教务处或学位办,确认改名流程及所需材料
保留记录:留存派出所、学校等所有审批文件,以备后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