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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的上级管理结构如下:
法学院院长负责主持行政全面工作,是学院日常运营的核心管理者。
副院长的分工协作
- 张彩旗:
分管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及行政事务;
- 朱潇:负责教学、科研工作。
法学院下设多个校区(如郑州金水东路校区、文化路校区等),各校区有具体地址划分。
总结:
法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不同领域工作,同时各校区有独立管理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