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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考改革自2016年启动,经历了多次调整,核心内容如下:
一、考试模式改革
"3+3"选科体系
- 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450分);
- 学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300分);
- 2018年起,所有科目均使用全国卷,山东成为全国最后一个单独发布山东卷的省份。
外语考试改革
- 外语科目分为笔试和听力两部分,听力部分提供2次考试机会,取最高分计入总成绩;
- 计划逐步增加口语测试并采用机考方式。
二、录取机制创新
"两依据一参考"模式
- 以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两依据";
- 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一参考";
- 录取时高校根据专业需求提出学考科目组合要求。
多元录取方式
- 高职(高专)院校除普通高考外,还实行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
- 技能拔尖人才可通过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进入高校。
三、其他配套改革
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 2017级高中生开始实施"合格考+等级考"模式,2020年夏季高考全面推行;
- 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按比例转换为91-100分共8个等级,计入总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 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形成长期档案;
- 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环节。
四、改革目标与意义
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现代教育体系;
促进教育公平,满足高校多样化人才需求;
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成长。
以上改革自2020年全面实施后,逐步完善了高考评价机制,体现了"减负"与"强能力"并重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