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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中使用的毒物为 N-二甲基亚硝胺,具体信息如下:
犯罪嫌疑人林森浩从实验室获取的剧毒化学品为 N-二甲基亚硝胺(别名二甲基亚硝基代胺),黄色液体,属于高毒物质,主要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制造肝损伤模型。
毒性特征
- 致死性:
摄入、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可能致死,接触可引发肝、肾损害;
- 剂量影响:较小剂量长期暴露可能增加肝癌风险,超致死剂量(如30毫升)会导致急性肝衰竭。
2013年4月,林森浩因琐事对室友黄洋不满,将N-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黄洋饮用后出现呕吐、肝功能衰竭,最终于2013年4月16日死亡。
法律后果
2014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林森浩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2015年12月11日执行死刑。
总结:
复旦投毒案中使用的毒物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其毒性强烈且致死,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