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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6选3的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一、总分构成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采用卷面分直接相加,每科150分,总分450分。
选考科目
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6个科目中任选3个,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制。最终选考科目总分为300分。
二、等级赋分制规则
等级划分:
通常分为21个档位(具体因地区和年份略有差异),例如前1%赋100分,1%-3%赋97分,依此类推,最后等级可能为40分或更低。- 计算方式:考生的选考科目成绩根据全省排名百分比确定等级,排名越靠前,赋分越高。
三、最终总分
必考科目总分450分与选考科目总分300分相加,总分为750分。
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的等级划分和赋分规则可能略有差异,需以当年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 选考科目组合共有20种,考生需根据自身优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