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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计算平均分数时,通常采用以下两种常见方法,具体选择需根据评分规则和场景决定:
一、基础平均分计算(未去掉极端值)
直接将所有评委的分数相加,再除以评委人数。适用于评分标准明确且无异常值的情况。
公式:
$$
text{平均分} = frac{sum_{i=1}^{n} text{score}_i}{n}
$$
其中,$n$ 为评委人数。
示例:
3个评委评分:80、90、85
平均分 = (80 + 90 + 85) / 3 = 85分
二、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
为避免极端评分对结果的影响,通常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剩余分数的平均值。此方法在比赛评分中应用广泛。
步骤:
从所有分数中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
计算剩余分数的总和;
将总和除以剩余评委人数($n-2$)。
公式:
$$
text{调整后平均分} = frac{sum_{i=1, i neq text{max/min}}^{n} text{score}_i}{n-2}
$$
其中,$n$ 为评委人数。
示例:
7个评委评分:70、85、90、60、88、92、75
去除最高分92和最低分60
剩余分数:70、85、90、88、75
平均分 = (70 + 85 + 90 + 88 + 75) / 5 = 84.8分
三、注意事项
通常需≥5人,以确保去除极端值后仍有足够数据计算;
Excel中可用`TRIMMEAN`函数直接计算(如`=TRIMMEAN(B2:F2,2/7)`,适用于7个评委);
若评委人数较少(如3人),直接平均即可,无需去除极端值。
建议根据具体评分规则选择合适方法,若规则明确要求去除极端值,则优先采用第二种方法以提升评分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