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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出国携带化妆品的规定,需结合航空规定、海关政策及目的地要求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航空托运规定
液态化妆品需符合“单瓶不超过100ml”的规定,且所有液体化妆品需统一装入透明密封袋,每人限带1袋。
总容量限制
- 托运时液体化妆品总容量不得超过1升;
- 若携带其他液体物品(如洗漱用品),需符合航空公司规定(如国内航班随身携带限100ml/件,超出需托运)。
禁止携带物品
- 带有易燃易爆标识的化妆品(如指甲油、喷雾剂)既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托运。
二、海关入境规定
免税额度
居民旅客携带境外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可免税放行;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可免税。
包装要求
- 液态化妆品需装入透明密封袋,且总量不超过1升;
- 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若符合密闭透明包装及购物发票,即使容量超标也可携带。
三、其他注意事项
分装与申报
- 若化妆品容量接近或超过限制,建议分装至符合要求的透明袋中,并主动申报;
- 超过100ml的化妆品需办理托运,无需申报但需符合包装规范。
特殊物品处理
- 医疗用酒精等特殊物品需符合单独容量限制(如500ml/罐);
- 糖尿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可携带必需液态物品(如药品),需提供医生证明。
四、建议
随身携带:
仅放置1-2件常用化妆品(如粉底、口红),避免超量;
托运:将化妆品分装至透明袋中,标注“化妆品”及容量信息;
目的地差异:部分国家/地区对化妆品有特殊监管,出行前需提前查询。
以上信息综合自航空公司、海关及权威平台规定,具体以实际出行前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