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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考试模式调整
实行“3+1+2”模式:
- 3门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
- 1门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二选一);
- 2门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外语实行“一年两考”,考生可选择英语、俄语、日语等6种语言中的一种,取其中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二、录取机制变革
"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
以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两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一参考"。
多元录取机制
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和科学选才。
三、其他关键变化
取消文理分科
全面取消传统文理分科限制,学生可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自主选择科目组合。
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提升
- 合格性考试(14门科目)是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 选择性考试(4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占比约30%-40%。
四、改革意义
增强学生自主性:
学生可根据自身优势选择科目组合,培养个性化发展能力;
适应时代需求:新增人工智能、环境科学等新兴学科至考试体系,注重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促进教育公平:通过多元录取机制,降低因分数差异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平等。
以上改革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实施,2025年正式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