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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命名源于校友王健的捐赠与支持,具体原因如下:
历史渊源
该学院前身为1915年创立的东吴大学法学院,是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民国时期法学教育实力强劲。
校友捐赠与更名
2000年5月,王健(东吴大学法学院校友)在校庆期间重返母校,其子王嘉廉也慷慨捐资支持法学院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法学院更名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成为全国首个由海外专项基金资助的公办法学院。
命名意义
王健的捐赠不仅推动了学院的硬件建设(如法学楼、奖学金设立),还提升了学院的国际化水平,使其在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更具影响力。
综上,该学院以王健校友命名,既体现了对个人贡献的认可,也彰显了其“公法”特色与国际化办学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