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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早设立法学机构的大学,需从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体系的角度进行区分:
一、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体系中的最早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第一所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
- 前身为1912年创立的朝阳大学法律系,曾获“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称号。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前身为1904年成立的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中国现代法学教育历史最悠久。
- 1999年正式更名为法学院,长期处于全国法学院校领先地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
- 1999年复建,法学学科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二、世界最早的法学院
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
位于意大利,成立于1088年,被公认为西方最早的法律学府,但属于欧洲中世纪教育机构,不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体系范围内。
补充说明
若以“中国最早法学教育机构”为标准, 北洋法政学堂(1906年)是最早的官办法学教育机构,但属于天津的近代教育机构,不属现代法学院。
东吴大学法学院(苏州)是中国第一所西式法学院,强调判例教学,但成立于1902年,属于近代教育机构。
综上,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最早设立法学院的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 北京大学法学院,而世界最早的法学院为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