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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考政策自2021年秋季学期启动实施,采用"3+1+2"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和 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组成,总分为750分。
科目分类
- 合格性考试:
覆盖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
- 选择性考试:在物理、历史中选1门作为 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选2门作为 再选科目。
二、考试时间安排
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最多允许考4门,需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完成。
选择性考试
具体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安排,通常在高考前完成。
三、录取规则
投档方式
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加分
- 烈士子女:
加20分;
-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汉语言授课高校且来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20分(需满足户籍、学籍等条件);
- 归侨、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
- 荣立二等功以上军人子女:加20分。
四、其他政策
职业教育体系
高中阶段增加职业类课程,结合职业教改需求,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
部分高校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涵盖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学业水平、艺术素养等方面。
以上政策综合了近年改革调整,考生需结合自身兴趣、职业规划及高校专业要求进行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