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试考官邢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浙江省高考制度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基本模式
-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 选考科目: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科目中选择3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
- 语文、数学各1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
- 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各有2次考试机会,取2次中的最高分计入总成绩。
二、成绩计算与排名
总成绩计算
- 总分750分,其中必考科目占450分,选考科目占300分。
- 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根据全省排名和比例将成绩转换为1-10分的等级,起点分40分,每分差1分。
位次制度
- 考试院通过位次而非原始分进行录取,位次按全省考生总分排定。
- 总分相同考生按以下顺序排序: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
三、录取方式
分省分类招生
- 将考生分为本科、专科两类,分别录取。
- 在本省考生中按分数段划入不同录取批次(如第一段20%、第二段60%、第三段90%)。
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 志愿采用"专业+学校"形式,普通类平行录取中最多填报80个志愿项。
- 录取分三段进行,各段按分数排序录取,例如第一段录取前20%考生。
四、其他特点
学科组合灵活性:
考生可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科目,满足多元化需求。
综合素质评价:部分高校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纳入录取参考。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当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