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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是集法学教育、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机构,具体职能和特点如下:
一、核心职能
- 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提供法学学士、硕士、博士等学位教育。本科阶段以通才培养理念为主,仅设法学专业。
- 研究生教育涵盖法学一级学科全领域,除军事法学外均设专业方向,并设有法律硕士和“中国法”硕士项目。
科学研究
- 作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前沿法律问题研究。2023年QS世界大学法律学科排名全球第33位,连续14年进入世界前50强。
- 拥有法学图书馆(廖凯原楼)等先进科研设施,图书馆面积达2.5万平方米,藏书丰富。
社会服务
- 通过学术交流、法律咨询、人才培养等方式服务社会。校友网络覆盖全球,为法律行业输送大量专业人才。
二、学科地位与成就
清华法学院是新中国最早设立法学专业的高校之一,历史可追溯至1929年,1999年正式复建。
近年来持续保持国内法学学科领先地位,并在国际上具有较高影响力,培养出多位国际知名法律学者和实务精英。
三、特色项目
非全日制专业博士项目:
适合在职人士深造,保留人事关系,兼顾职业发展与学业。
明理楼与法律图书馆:国内法学院中率先拥有独立教学楼和大型图书馆,为学术研究提供硬件支持。
综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是法学教育与研究领域的顶尖机构,兼具学术权威与社会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