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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的名称因学校而异,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 五院: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 四系: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这些法学院均属于多科性政法类大学的核心学科,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学术影响力。
- 东吴大学法学院:
中国第一所法学院,以比较法训练著称,1915年成立,1926年更名为法学院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前身为1915年成立的东吴大学法科,2023年更名,是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
- 其他高校法学院: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等,均以各自特色命名
总结:法学院名称由学校历史、学科定位或特色决定,传统体系以“院”结尾,特色法学院可能保留原名或添加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