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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进行灭火演练的频率需根据相关规范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法规与规范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中小学校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中小学校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则每季度至少一次。
二、实际操作建议
常规安排
多数学校选择在 每年6月安全生产月和 11月消防安全宣传月集中开展演练,但部分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 季度组织一次。
演练频率争议
存在“半年一次”和“每月一次”的不同说法,可能与对法规理解的差异有关。建议以《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每月一次”为更严格的执行标准。
三、注意事项
演练前需制定详细预案,并提前7天通知相关人员;
演练地点应选择安全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
演练后需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综上, 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是更符合规范的要求,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选择半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