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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人员档案处理方式需根据就业类型和单位性质确定,具体如下:
一、按就业单位性质分类处理
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时直接接收。
民营企业/外企
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通过签订协议存入单位所属部门(如人力资源中心)。
二、档案转移与保管要求
转移方式:
需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寄送,严禁个人携带。
保管期限:非公单位就业者可保留档案至离职,但需注意部分人才市场5年内未缴费可能封存档案。
三、特殊情况处理
暂未就业:可转递至户籍地或原高校保留2年(应届生适用)。
档案丢失:需向原单位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办手续。
四、注意事项
档案不可个人保管,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就业或职称评审。
转移过程中建议备份档案原件,确保信息完整。
总结:就业人员应优先通过正规渠道转递档案,明确单位或机构的管理权限,避免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