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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就业的毕业生团员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转接原则
组织关系应优先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若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需转至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因单位接收困难等特殊原因,可转至县级团委设立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二、转接方式
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并提交;
线下转接
- 单位接收:
工作单位团组织直接接收档案并办理转接;
- 社区/街道接收:单位无团组织时,转至居住地或工作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身份证、团员证(部分情况需提供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自主创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四、注意事项
应于入职后1个月内办理转接,长期未转接可能影响团员身份认定;
团员证一般随档案转移,未及时转接可能影响后续组织生活参与;
未落实就业者可保留原学校团组织关系6个月,但需定期报告去向。
五、特殊情况处理
参军入伍:转入“临时中转团组织”;
升学:转入新学校团组织。
建议办理前通过学校团组织或当地团委确认最新转接流程,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