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拼搏奋斗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未就业退伍军人的办理流程可分为以下五个核心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领失业金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参保缴费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完成失业登记;
有求职要求。
二、办理流程
核验身份与安置信息
- 持退役证/身份证到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核验安置方式和身份信息,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并出具《信息核验表》。
办理失业登记
- 同步到户籍地就业服务管理局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交材料包括《信息核验表》《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证明》等。
审核与待遇发放
- 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材料及就业状态,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代缴医保及生育保险。
三、所需材料
退役证/身份证;
《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
社保卡;
《信息核验表》。
四、注意事项
材料需真实有效,逾期或不符合条件可能影响审核结果;
失业金直接发放至社保卡账户,医保待遇自动生效。
五、特殊情况处理
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议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