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雨夜思念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根据最新政策,开平市就业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主体与条件
新招用江门市外户籍人员时,需在录用后30日内统一办理就业证。
本地户籍人员失业后,或符合就业条件(如毕业、复转军人等)时,可自行申请。
二、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本地户籍)或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籍)。
毕业证、高中/中专毕业证(针对毕业生)。
一寸或两寸免冠照片。
三、办理流程
申请登记
- 用人单位:向开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用工申请、录用证明等材料。
- 个人: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表》。
审核与发证
- 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领取就业证(需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办理时需同步完成失业人员就业登记。
失业人员办理时需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具体流程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