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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工伤基本工资的发放标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工伤期间基本工资的发放原则
工伤期间(包括停工留薪期)的基本工资应保持职工受伤前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应得收入。
计算基数
- 若职工月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
- 若低于60%,按60%计算。
二、特殊说明
工资发放时间
工伤职工的工资需按月支付,不得以补休替代。
停工留薪期长度
通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等级与补偿差异
工伤赔偿中的伤残补助金(如一级27个月、十级7个月)与基本工资无直接关联,属于额外补偿项目。
三、注意事项
工资计算基数争议:
若用人单位与职工对“原工资”存在争议,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依据。
其他待遇补充: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可按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领取伙食补助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
以上内容综合了《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若需进一步计算具体金额,建议结合当地工资水平和伤残等级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