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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中就业量的计算主要基于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均衡关系,具体公式如下:
就业量计算公式
$$
就业量 = frac{总需求 times (资本成本加成率 - 产出成本加成率)}{劳动人口 times 人均劳动收入 times (1 + 产出成本加成率) times 资本成本加成率}
$$
其中:
总需求:指经济中所有商品和服务的总购买力,通常通过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和净出口等指标综合衡量。- 总供给:指经济中所有生产要素的总产出能力,受资源禀赋、技术水平等因素影响。- 资本成本加成率与 产出成本加成率:分别反映资本和劳动的边际成本。- 劳动人口与 人均劳动收入:构成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要素。
补充说明
就业量由总需求与总供给的交点决定,当市场达到均衡时,需求等于供给,就业量达到自然失业率水平。2. 失业率计算:失业率=(失业人口/劳动力总数)×100%,与就业量呈反向关系。该公式综合了宏观经济学中的总需求-总供给模型,通过各经济变量的相互关系推导出就业量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