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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二次派遣怎么办

2025-05-16 1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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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就业的二次派遣手续,根据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二次派遣的适用情形

时间范围:

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

核心条件:

在择业期内重新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网上登记。

二、办理手续的材料与流程

(一)材料准备

必备文件

- 原《报到证》;

- 身份证(五市三区生源需提供毕业证);

- 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若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原单位解约证明;

- 省外就业需额外提供落户接收函。

(二)办理地点

生源地办理:

返回户籍地后,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若新单位为省外单位,需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三)办理步骤

线上签约

- 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学校就业服务系统,完成与新单位的就业协议签订;

- 若原单位未解约,需在系统提交解约申请。

线下办理

- 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部门提交;

- 完成就业手续变更登记。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需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包括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就业手续;

时间限制:二次派遣需在择业期内办理,超期可能无法办理;

改派与二次派遣的区别:改派在报到前办理,二次派遣在就业后办理。

四、常见问题处理

原单位不配合:可通过学校就业部门协调或法律途径解决;

材料不齐全: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确保材料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