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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可参考以下处理建议:
一、协商沟通优先
1. 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就业协议的具体条款,包括工作内容、薪资待遇、试用期等,要求以书面形式确认。
2. 若用人单位存在顾虑,可建议在协议附件中附加补充条款,降低法律风险。
二、法律途径维权
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聊天记录、工作牌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事实。
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可要求补签书面协议,明确签订日期(建议写补签时间而非入职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向劳动监察大队(12333)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三、注意事项
试用期需双方约定,未约定视为无试用期,且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保。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院起诉,但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首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