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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收入的填写需根据实际发放情况操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原则
应填写残疾人实际从用人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例如:
- 工资:残疾人当月实际领取的工资总额
- 加班费:经单位记录的加班报酬
- 社会保险补助: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补助金额
- 技能培训补贴:外部机构发放的现金补贴
- 其他补贴:如交通补贴、餐补等
未就业残疾人
若残疾人当季未就业,则无需申报收入,但需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应缴保障金。
二、申报时注意事项
收入证明材料
需提供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补贴发放凭证等有效文件,确保收入金额与申报数据一致。
与工资总额的关系
工资总额应包含上述所有收入项目,但需扣除以下内容: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身(按公式计算)
- 残疾人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如残疾人就业安置补助等)
零申报情形
若当期残疾人无收入或收入为零,需在申报表中填写零收入,并说明原因(如未就业、休病假等)。
三、示例计算
某企业2023年安排3名残疾人就业,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为50万元,社保及保障金扣除20万元,则:
应缴保障金= 工资总额 - 扣除项 = 50万 - 20万 = 30万元
四、其他要求
数据准确性:
需确保申报数据与财务数据一致,避免因漏填或重复导致申报失败
申报时间:一般按季度申报,需在季度结束前完成
若对具体政策或计算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残联或税务部门,以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