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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再就业人员遭遇工伤时,处理方式需根据用工性质和合同条款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伤处理
若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工伤,用人单位仍需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已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若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用人单位招用后发生工伤,需根据用工方式判断:
- 项目参保:
若单位按项目参保并缴纳工伤保险费,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 普通雇佣:若未参保,需通过民事途径要求赔偿。
二、退休后再就业的工伤处理
退休人员再就业后,若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则双方形成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需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 协商赔偿:
要求单位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 诉讼维权: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法典》主张侵权责任。
- 单位过错:
若单位存在过错(如提供危险工作环境),退休人员可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第三方责任:若工伤由第三方(如供应商、客户)造成,需向第三方追责。
三、维权建议
保留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词等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
协商与法律途径
- 首先与单位协商赔偿;
- 协商失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聘请律师诉讼。
关注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退休再就业工伤的认定标准可能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法律机构,了解具体规定。
四、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条款:
若合同明确约定工伤处理方式,优先适用合同约定;
时效性: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为3年,需注意时效问题。
通过以上方式,退休再就业人员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