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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转为职工三险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职工三险的基本条件
与河北省内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且单位依法缴纳三险;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女干部可延至55周岁);
需持有河北省户籍或办理居住证满6个月;
原灵活就业社保账户需无欠费记录。
二、办理流程
(一)停缴原灵活就业社保
1.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参保证明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取得《停保证明回执》。
(二)新单位参保申报
1. 新单位需在用工后30日内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劳动合同扫描件及《社保增员申报表》;
2. 新单位核定缴费基数(不低于全省社平工资60%,2023年为3681元/月)。
(三)费用分摊与缴费
单位缴纳16%-24%(视行业风险等级),个人缴纳8%-16%;
以职工工资为基数,低于社平工资60%或高于300%的按社平工资标准执行;
通过银行代扣或社保机构直接扣缴。
(四)账户衔接与年限累计
1. 原灵活就业缴费年限自动累计至职工社保账户,跨地区参保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 若原参保地与现工作地社保政策差异较大,需补缴断缴部分(3个月内补缴)。
三、特殊情况处理
需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提供原参保地缴费凭证;
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可自愿参加职工社保,由个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四、注意事项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居住证明等材料;
单位需在用工后3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
转职工社保后,退休待遇计发方式与职工一致。
通过以上步骤,灵活就业人员可顺利转为职工三险,确保社保权益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