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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员毕业未就业的团组织关系处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未就业团员可将团组织关系随档案转至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 优先原则:
优先转至实际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若未就业但计划继续升学或暂缓就业,可保留原学校团组织关系6个月至1年,期间由学校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管理。
二、注意事项
转接时效
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团员,超过6个月未办理转接手续的,将按自行脱团处理。
材料要求
转接时需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填写转出、转入时间,并加盖公章。
特殊情况处理
- 就业后转接:
由接收单位团组织直接转接至其团组织,学校团委不再负责转出。
- 参军入伍: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接至部队团组织。
- 长期未就业:可保留原学校团组织关系1年,期间需定期报告就业情况。
三、后续管理
流动团员管理:需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并建立网上社群加强联系。
政策影响:未及时转接可能影响就业服务、评优评先等权益。
建议毕业后6个月内办理转接手续,若需延长保留期,应及时向学校团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