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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去向作废后的手续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流程。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作废原因分类及对应处理方式
需提供原《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原《报到证》原件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跨省/市就业
需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原报到证交至省级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回原籍
无需新单位证明,提供解除协议证明及原单位盖章文件。
其他特殊情况
如未办理《报到证》或已超过规定年限(如工作满1年且转正),需按流程补办。
二、所需材料清单
必备材料:
原《就业协议书》/《接收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补充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需在学信网/湖北教育信息网查询)。
三、办理流程
- 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材料真实性并盖章。
- 通过《办公信息系统》提交改派数据。
省级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 携带材料到省级就业指导中心窗口提交。
- 完成新《报到证》的办理,领取有色联和白联。
四、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部分流程需在毕业后两年内办理,超期可能无法处理。
地区差异:省内调整可向接收地就业部门办理,跨省需通过省级平台。
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五、特殊情况处理
未办理《报到证》:需先完成就业协议签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
超过改派条件:如工作未满1年或未转正,需符合条件后再申请。
以上流程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要求,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建议办理前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或省级就业指导中心官网确认最新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