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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超2亿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与服务需求,可从以下方面综合应对: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比例20%。 - 推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持按月缴纳,缴费档次与当地标准一致。
社保补贴政策
- 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失业证、缴费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 - 创业人员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及税收优惠。
二、强化劳动权益保护
立法与执法
-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权益保障。 - 加强劳动监察,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公共服务平台
- 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线上参保登记、缴费及补贴申请。
三、提升服务与就业支持
创业扶持
-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20万元、小微企业300万元),并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税收优惠等。 - 建设8800多家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免费场地、创业培训及资源对接服务。
就业服务
- 将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及招聘活动。 - 对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人员,允许其以灵活就业身份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四、其他建议
政策协调: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需结合灵活就业者实际收入情况,避免“一刀切”。- 社会参与: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保补贴或就业援助。
通过以上措施,既能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又能促进其稳定就业与创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