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就业通知书的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办理途径和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途径
- 持身份证、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由学校签发)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领取就业通知书。
-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需在毕业院校完成派遣后,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单位办理(直接就业)
-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持身份证、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二、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补充材料: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迁移证;
部分地区需档案存档证明或人才交流中心存档回执。
三、办理流程
确认所有材料齐全,尤其是报到证和学历证明。
- 学校办理:到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
- 单位办理: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
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所有材料。
-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就业通知书;
- 部分地区需现场签订三方协议。
四、注意事项
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部分流程有时间限制(如档案转接需在毕业前完成),需关注学校或单位通知。
未就业期间档案可能由学校转至生源地或人才市场暂代管,需关注学校通知办理转接手续。
建议办理前通过学校就业部门或当地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