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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未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一、补签协议或劳动合同
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尝试补签书面协议或劳动合同。若对方拒绝,可要求在协议中注明未签合同的原因及责任。
二、主张双倍工资
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补签前1个月的工资2倍差额。需注意:
- 仲裁时效为1年,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计算;
- 仅限工资报酬不明确的情形,若工资标准明确则不适用。
三、维权途径
投诉与仲裁
-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督促其补签合同或支付赔偿;
- 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证据收集
保留工作证据
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邮件、通讯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情况,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
五、法律保障
享有法定权益
未签合同不影响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签合同为由歧视或克扣工资。
总结:
未签就业协议可通过协商补签、主张双倍工资、投诉仲裁等方式维权,需注意时效限制并保留充分证据。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义务,建议优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